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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东东莞某民办学校传出一则奇闻:学生中午在学校期间午休是要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是:学生趴睡每个学期两百元,学生在教室里用午休垫进行躺平式午休每个学期要交三百六十元的费用,学生进有床位的午休室午休每个学期要交六百八十元的午休费。
“它这个费用是不强制的,中午家长也可以把孩子接回去,就可以不需要交这个费用,这属于学校课后服务的一个项目......”听完该校工作人员的一番解释,我立马震惊了:学生连趴着午睡也要收费,这难道是课后服务的副产品?这算不算课后服务“副产品”?
工作人员的言外之意就是:这一个收费项目是属于传说中的“家长自愿”。好一个“自愿原则”!不少家长的“知识盲区”直接增容了,“自愿原则”这四个字简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无孔不入!
家长如此被“自愿”,学校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多收一笔费用,“课后服务”居然成了传说中的“背锅侠”,该校这种骚味扑鼻的操作简直让人叹为观止!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不应该成为校方的“人质”,家长更不应该是学校的“提款机”!站在家长的角度上看这种事情,别惯着这种利欲熏心的学校,将其丑陋的行为暴晒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是非常正常的。
一个学生趴着睡交200元?其实他们明明可以直接抢的,却偏偏还提供了“服务”,然后告诉你这不是在强迫,而是遵循“自愿原则”,这种“既当...又立...”的做法,诠释着一种非常强烈的信号:该校很需要钱,该校需要许许多多的钱,该校想钱快要想疯了,倘若不拼命搜刮家长的钱财,该校高层寝食难安!
照这所学校的这种毫无底线的做法,如果把学生上厕所也当成“课后服务”的一种收费项目,比如出恭(拉大便)一次5元,小解(排尿)一次2元,便后洗手一次1元,这所学校是不是又要狠狠再赚一大笔?“人质”在手,“提款机”近在眼前,脸皮又厚如城墙,胆子堪比篮球,想不财源滚滚都难吧?
对于课后服务这件事,我个人觉得在期初之时就确实应该向学生家长公示具体收费清单,比如学生一天得参加课后服务多少个小时,一个小时多少钱,一天得花多少钱,课后服务费得尽量安排在家长的可承受范围之内。而那种借“课后服务”之名行“搭车收费”之实的情况,说白了就是一种乱收费的行为。资本盯上学校,学校沦为资本的提线木偶,注定是教育的悲哀。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家长,我们还是要尽量要理智一些、大度一些、隐忍一些:千万不要让家里的老人带着烂菜叶臭鸡蛋去找想校长的麻烦,千万不要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去查这种学校可能存在问题的账目,千万不要集体轰炸市民热线给校领导添麻烦,千万不要让媒体介入把事情闹大,千万不要让教育督导部门插手这种事情,千万不要逐级上访让校领导寝食难安......
做人嘛,一定要与人为善,心态平稳,争取做一个“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慈眉善目之家长,毕竟再忍忍几年孩子就毕业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觉得呢?